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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及文件

近日海港填海工程在社会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维多利亚港是香港市民的珍贵天然财产,我完全认同保护海港的重要性。政府对于保护海港及遵守《保护海港条例》,更加责无旁贷;我们需要好好保护海港,将它延续给我们的世世代代。

社会上对于中环填海工程的合法性及范围表达了不同意见。但由于法院正就保护海港协会的暂缓令申请进行司法程序,现阶段我不宜就此多作评论。但我想重申,政府尊重法治,亦一向依法办事 。现在政府与保护海港协会在这事情上有不同的意见,有关争议已经依照司法程序呈交法庭裁决。无论法庭最终作出任何裁决,政府一定会尊重。这正是法治精神的可贵之处。

近日大家心中都可能会有一个疑团,就是政府为何要在中环填海呢?其实现时在中环进行的第三期填海工程,是早于九十年代开始,分阶段进行的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的余下工程。现时的机场快线香港站正是兴建在中环第一期填海所得的土地上。中区商业心脏地带一直面对严重的塞车问题。目前港岛北的东西交通主要是依赖干诺道中、夏槺道、告士打道走廊,这条走廊的使用量现已饱和,更时常出现严重塞车的情况。相信不少市民亦饱受塞车之苦。政府的综合交通研究显示,我们必须尽快兴建一条新的主干路-中环湾仔绕道-以及相关的道路系统,来解决港岛北,尤其是中区商业心脏地带的严重塞车问题。

政府在研究是否进行中区第三期填海时,已充分及认真地考虑《保护海港条例》内不准许进行海港填海工程的推定。但由于现时中环大厦林立,地底已有地铁港岛线隧道及其他基建设施,中环湾仔绕道不可能在现有的土地上兴建。因此,我们只可以在中区现有的海岸线以外及以填海方式兴建这条主干路。

早于1998年5月,城市规划委员会已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订定的法定程序,将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刊登宪报,让公众人士提出反对。经过审慎考虑各方意见及须要遵守《保护海港条例》的规定,城市规划委员会决定大幅缩减填海面积,由原先的38公顷减至最小填海面积方案的23公顷。

同时,政府亦曾就该工程进行了广泛的公众咨询,并先后与立法会、区议会、专业团体及环境咨询委员会等进行详细讨论,务求取得大家的共识。最后,这些机构和团体均接受了最小填海面积的方案。另外,政府也进行了各项技术研究,包括环境影响研究,以确保该工程无论在城市规划、海港交通、环境保护及改善水质等各方面,都完全符合标准。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有关建议后,决定采取最小填海面积方案,并其后批准进行有关工程。立法会工务工程小组委员会于2002年6月通过了有关工程,而财务委员会其后亦通过拨款接近36亿元,作为工程费用。有关工程合约已经在2003年2月10日批出,而有关工程亦随即展开,以便可赶及于2007年10月完成。合约所涉及的填海范围占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大部分,面积为18公顷,并非全部的23公顷。我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一点,就是政府的整个决策过程是经过深思熟虑、广泛咨询和依法进行的

与全港市民一样,我珍惜维港的每一部分。过去几年,特区政府致力遵守《保护海港条例》的规定,尽量避免填海,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必须的、最小程度的填海。除了中环填海工程以外,我们现正检讨湾仔北的填海工程。而在海港的另一边,由于旧启德机场已搬迁,东南九龙一带的发展亦需要重新考虑。

近日有报导,指政府打算在尖沙咀东部、九龙角、荃湾及青洲等地进行填海工程。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下。政府有关部门的确曾就上述部分地区的有关填海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但政府已于数年前决定放弃进行尖沙咀东部和九龙角的填海建议。此外,随覑近年人口增长持续放缓,社会对整体房屋需求亦有下降趋势,政府最近亦已重新检讨香港的长远规划发展。经全面评估土地供应和需求的最新情况后,我们已决定不再考虑上述的填海建议。换而言之,除了中区及湾仔北以及东南九龙发展外,政府没有计划在海港范围内进行新的填海工程

过去数十年,香港这个弹丸之地,由一个工业城市发展成为今日的国际都会。基于经济发展、房屋及运输等需要,维港两岸进行大量填海工程。在这过程当中,我们虽然应付了香港长远发展的需要,但却大大影响了市民享受维港这份天然资源。今后,我和我的同事将致力美化海港,务求把海港带回给市民,务使维港成为富吸引力、拥有优美的海滨、能够象征香港及可供全港市民直接享用的海港。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孙明扬